公司注銷清算組由誰擔任
摘要:注銷公司清算組有多少成員注銷公司清算組成員要有幾個人依具體情況而定,最起碼不需要兩個以上的人。清算組成員由人民法院從企業(yè)上級主管部
注銷公司清算組有多少成員
注銷公司清算組成員要有幾個人依具體情況而定,最起碼不需要兩個以上的人。清算組成員由人民法院從企業(yè)上級主管部門、政府財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和專業(yè)人員中指定。
清算組可以不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員。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分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則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清算組是在破產(chǎn)徹底終結后,由法院指定你成立的,收得到、管理、需要清理、估價和處理破產(chǎn)人財產(chǎn)的專門買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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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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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由在解散事由又出現(xiàn)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成立清算組,又開始清算。
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排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也可以股東大會可以確定的人員組成。
逾期還款不清算程序接受清算的,債權人也可以先申請人民法院更改或者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受理后該再申請,并及時組織后清算組通過清算。
公司注銷清算組成員有什么要求
公司注銷清算組成員的要求萬分感謝:
1、假如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應由由股東分成,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由董事的或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2、逾期不變更工商登記進行清算的,債權人是可以先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3、人民法院應在受理該先申請,并及時組織后清算組參與清算;
4、在企業(yè)法人不能不能債權到期債務,因此資產(chǎn)足于清償完全債務或則確實非常缺乏債權能力的情況下,債務人或債權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做出破產(chǎn)重組去申請;
5、人民法院應自送來破產(chǎn)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登記,人民法院在法院裁定受理登記破產(chǎn)倒閉可以申請的同時,指定破產(chǎn)企業(yè)管理人;
6、清算組成員由法院指定你成立,收得到、管理、清理過、估價和處理破產(chǎn)人財產(chǎn);
7、法院作為國家司法機關,不便再對破產(chǎn)人的財產(chǎn)進行管理及抵債清償;
8、債權人會議另外一個臨時性的機構,僅代表債權人的利益,而沒法代表上帝債務人的利益,但不能管理和清償破產(chǎn)人的財產(chǎn)。
法律依據(jù)
:《我們?nèi)嗣窆埠蛧痉ā返谝话侔耸藯l
公司清算已經(jīng)結束后,清算組應當由自己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是人民法院去確認,并報送材料公司登記機關,再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暫時終止。
注銷公司清算組成員可以是一個人嗎
注銷公司清算組成員不可以哦是一個人,具體看規(guī)定::
1、注銷公司清算組成員應該不能是一個人,至多三個人。清算組也可以無法組成,不屬于有限公司的,可以不由股東組建,屬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可以確定的人員組成;
2、逾期不清算程序接受清算的,債權人可以不再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或者人員組成清算組接受清算。人民法院應當不受理該先申請,并及時組織后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在最后清算期間行使權利下列選項中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chǎn),分別編制人員資產(chǎn)負債表和財產(chǎn)清單;
2、通知、公告?zhèn)鶛嗳耍?/p>
3、去處理與清算關聯(lián)的公司未報了大仇的業(yè)務;
4、稅務檢查所欠稅款這些清償過程中有一種的稅款。
清算的流程具體一點萬分感謝;
1、成立清算組;
2、通知到或公告?zhèn)鶛嗳?,清算組應在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nèi)再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nèi)在報紙上至少公告公布3次。債權人應當由自聯(lián)絡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未交給通知書的自第一次看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nèi),向清算組正常申報其債權;
3、登記債權。債權人申報時期債券,應當由那說明債券的有關事項,并可以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對債權通過登記;
4、會制定清算方案,財產(chǎn)如何處理應依a.順序安排:
(1)第一順序,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交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公司債務;
(2)第二順序,按第一順序債權后的余下財產(chǎn),有限責任公司通過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公司財產(chǎn)在未按第一順序全部債務前,豈能分配給股東;
5、判斷并具體實施清償方案。清算組制定出的清算方案,應報股東會或關聯(lián)主管機關確認。再確認后,清算組即可按債權方案想執(zhí)行;
6、清算報告;
7、注銷登記并公告。清算結束了,應將經(jīng)股東會或關聯(lián)主管機關最后確認的債權報告及確認文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先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強制停止。
法律依據(jù)
:《我們?nèi)嗣窆埠蛧髽I(yè)破產(chǎn)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相關規(guī)定的情形,這個可以向人民法院給出重整、和解或則破產(chǎn)清算申請。
債務人又不能債權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給出對債務人并且整頓的或破產(chǎn)清算的申請。
企業(yè)法人已隊伍解散但未清算也可以未債權后,資產(chǎn)絕對無法清償債務的,按照法律規(guī)定負有公司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再申請破產(chǎn)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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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公司注銷清算組由誰擔任發(fā)布于:2024-05-14 10:39:38